为防止地下水、土壤和大气污染,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湖南省商务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情况调查的通知》的通知。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计划》明确要求加油站地下油罐应于2017年底前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要求限时完成加油车、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为掌握各加油站实际情况,加快推进相关工作,我局组织了专门人员对全县69家加油站进行初步调查摸底,其中:中石化19家、中石油2家、社会加油站48家。
通过初步摸底调查,现将调查的情况汇总如下:1、全县69家加油站以全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2、全县共有地下油罐213个,其中:汽油罐119个,油罐容积量为2965立方;柴油罐94个,油罐容积量为2560立方。3、全县加油站的油罐均为单层罐,加油站设有防渗池的为50家,加油站有检测井为50家。
根据澧县人民政府《澧县碧水保卫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7-2019)》的通知精神要求,地下油罐双层油罐或防渗池改造的技术规范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和《双层罐渗漏检测糸统》(GB/T30040.3-2013)的要求执行。承建加油站改造的施工单位资质及工程验收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