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序高效地预防和控制发生在我市范围内的供气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重、特大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河南省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在市建委统一领导下,明确各燃气企业、液化气站职责。依法确定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2、统筹安排,协调配合。以各燃气、液化气企业为主体,统筹安排各企业应急工作任务,各企业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3、分级管理,分区负责。建立各燃气企业、液化气站分区负责的城镇燃气安全保障与应急体系,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应急响应、预案启动,落实供气系统突发事件应急责任机制。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可能发生的各类城镇供气系统突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