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重庆实施阶梯气价
重庆主城区居民
阶梯气价具体实施方案将从9月1日起执行,计费周期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其中,居民家庭采暖用户用气分为采暖期和非采暖期,采暖期为每年1月、2月和12月,非采暖期为每年3月至11月。本次主城居民阶梯气价实施范围为主城区燃气企业服务的“一户一表”的
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
阶梯分档如何设?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考虑到重庆市冬夏季用气不均衡因素,我市主城区居民阶梯气价以年度作为计费周期。居民家庭用气量划分为三档,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
阶梯价格方面,第一档气价不变,仍按现行气价1.72元/m3执行,第二、三档阶梯气价分别为1.89元/m3、2.24元/m3。
此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居民气价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等非居民用户,气价由现行的1.72元/m3调整为1.77元/m3。
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气如何分档?
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气,第一档气量为每户每年0-500(含)m3;第二档气量为每户每年500-660(含)m3;第三档气量为每户每年660m3以上。
阶梯分档气量(m3/年)气价(元/m3)第一档0-500(含)1.72第二档500-660(含)1.89第三档660以上2.24
阶梯分档气量(m3/采暖期)气价(元/m3)第一档0-1325(含)1.72第二档1325-2165(含)1.89第三档2165以上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