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昆润天然气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漳平市和平
天然气场站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漳昆润字〔2017〕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市住建局以龙建城〔2017〕129号文出具行业审查意见,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漳平市
能源供需与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改善区域环境,依据《行政许可法》、《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放和调整部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的通知》(龙发改审批〔2017〕54号)、漳平市政府批复的《漳平市燃气专项规划(2015—2030)》(漳政综〔2017〕171号)、龙岩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的漳平市和平天然气场站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评审意见(岩项审字〔2017〕16号),同意建设漳平市和平天然气场站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17-350881-45-01-040706)
项目单位为漳平昆润天然气有限公司,该公司为龙岩昆润天然气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建设地点:漳平市和平镇和平村。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8842㎡,约合28.3亩,主要包括:1、天然气门站,设计小时供气规模1.5×104Nm3/h ,设计年供气规模0.39×108Nm3/a ;2、LNG调峰储配站,建设4台水容积100 m3的LNG储罐; 3、综合楼、辅助用房(含消防泵房、发电间、变配电间、工具间等)、仓库以及门卫、消防水池、绿化、站内道路等辅助生产设施;4、场站工艺系统、全站集中控制及管理系统以及全站配套公用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1951万元,按国发[2009]27号文规定,项目资本金应不低于20%,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
五、同意项目所在地的基层综治信访维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要求,在用地(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8812017015号)、《建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龙国土资建〔2017〕预35号)、《漳平市和平天然气场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风险评估意见表》。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漳平昆润天然气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漳平昆润天然气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