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物价局
公 告
根据《河北省定价目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有关规定,高阳县物价局受保定市物价局委托,定于2017年10月13日召开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17年10月13日上午9:30
二、听证会地点
高阳县振华鑫悦国际酒店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18人)
消费者9名:曹秋(西街社区)、李亚丹(警盾家园)、刘晓华(明珠小区)、孙光(阳光庄园)、赵茜(龙泉小区)、王改娣(向阳路)、王艳英(农机胡同)、张凤卓(温馨家园)、李跃成(微高阳)
经营者1人:蒋彩萍(昆仑燃气公司)
政府部门5人:张东安(县人大)、梁险峰(县政协)、毕光远(县政府办)、常永伏(县住建局)、董登高(县民政局)
利益相关方1人:王旭(供热公司)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人:田国庆(人大代表)、王振雷(政协委员)
四、听证人名单(5人)
穆永建 申红华(主持人) 张振宇 刘剑飞 冯建文
五、听证方案要点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天然
气价格管理的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对高阳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供气成本监审情况,拟定出销售价格调整方案:
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为2.4元/立方米,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为2.63元/立方米。
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方案:
一、分档气量的确定
(一)一般居民生活用气户:
第一档:户年用气量为300立方米以下(含300立方米);
第二档:户年用气量为301立方米-500立方米(含500立方米);
第三档:户年用气量为500立方米以上。
(二)壁挂炉采暖用气户:
第一档:户年用气量为500立方米以下(含500立方米);
第二档:户年用气量为501立方米-1500立方米(含1500立方米);
第三档:户年用气量为1500立方米以上。
二、分档气价的标准
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其中:
第一档:为每立方米2.40元;
第二档:价格水平与第一档气价保持1.15倍的比价,为每立方米2.76元;
第三档:价格水平与第一档气价保持1.3倍的比价,为每立方米3.12元。
特此公告。
高阳县物价局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