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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市区非民用天然气价格下调 车用天然气调降为3.55元/立方米

日期:2017-10-03    来源:扬州网

国际燃气网

2017
10/03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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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天然气 非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车用天然气

    近日,扬州市物价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天然气门站基准价格的通知》(苏价工〔2017〕16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降市区非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工商业用天然气中准价由2.94元/立方米调降为2.78元/立方米,上浮幅度最高为15%,下浮不限。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月底抄表)。
 
    车用天然气由现行3.70元/立方米调降为3.55元/立方米(每公斤由5.44元调降为5.22元),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市物价局要求各相关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认真做好调价宣传解释、准确抄表和价格公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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