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上午,从宿迁市召开的“1+X”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6月至8月,宿迁物价局对2015至2016年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的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和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的
供热成本分别实施了监审,审核成本总金额为9.98亿元,核减总成本金额1.92亿元,核减率达19.21%。
鉴于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对用热、用气等生产制造业企业减轻负担工作的高度重视,在供热、
供气企业成本监审结束后,市物价局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情况汇报,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了“再降,让利于生产制造业”的重要批示。
近日,市物价局下发《关于降低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这份文件明确从2017年9月1日起,市区工商业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3.10元/立方米降低为2.98元/立方米;自2017年10月1日起,市区车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3.60元/立方米降低为3.48元/立方米。这两项价格降低后,每年可减轻用气企业负担650多万元。
同时,市物价局还下发了《关于调整国电宿迁热电公司
供热销售价格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10月1日起,对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供热销售价格作出每吨降价5元的调价规定,降低后的供热销售价格为每吨213元,预计年可减轻用热企业负担31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