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靖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原油管道泄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靖安委发[2017]9号文件)要求,吸取2016年
油气集输管线泄漏事故高发的教训,结合我县油气集输管线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油气集输管线安全监管,特制定本次油气集输管线
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本次检查时间从2017年6月21日开始12月20日结束,为期六个月。
检查对象为涉及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所属的油气集输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二)六月下旬我局将组织召开“2017年度
石油天然气管线设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签订。
二、检查内容
涉及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是否认真执行;油气集输管线安全标志和警示标识是否完善并明显设置,油气集输管线的定期检测、维护、检修和更新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是否严格执行,管线巡查制度是否认真有效落实,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抢险救援人员、设备和物资是否配备,是否定期组织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油气集输管线区域地面开挖作业活动时,是否对重要地下管线情况进行现场交底,并在作业现场安排专人监护;油气集输管线有无违章占压和防护距离不足以及各类管线敷设重叠交叉等问题。
对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的油气集输管线是否开展排查摸底,查清底数,摸清现状,并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备案,防范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的油气集输管线造成意外事故。是否落实停止运行、封存、报废油气集输管线清管、置换、封堵等安全防护措施。
按照“一管线一台账”的要求,企业是否对每条管线起止、走向、里程、设计使用年限、途径特殊地域,如学校、村庄、铁路、公路、河流的安全距离相关数据及时上报我局备案;是否按照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管线设计运营年限组织生产;是否存在管线超年限、超负荷带病运行。站场内所有计量、测量、自控、报警等仪表是否安装齐全,指示准确,连接不漏电、不漏气定期检测,并有检测报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是否认真履行“三同时”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这次油气集输管线检查活动是今后安全生产的一项常态化工作,相关企业要自觉履行安全责任,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及时整改。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检查过程中发现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工作,对检查中提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无法立即整改的,要落实监控和防范措施的同时,认真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资金,跟踪复查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