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市发改委举办抚顺市制定城市
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听证会。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府相关部门及消费者代表17人参加了听证会。
根据定价成本监审情况,结合我市居民用气价格试行情况,参考其他城市做法,拟定两个方案:方案一:居民生活用气实行
阶梯价格。第一阶梯每户每年
用气量280立方米(含)以内,价格为3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每户每年用气量280至360立方米(含)部分,价格为3.6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每户每年用气量超过360立方米部分,价格为4.5元/立方米。方案二: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三个阶梯每户每年用气量与方案一相同,三个阶梯气价分别为2.95元/立方米、3.54元/立方米、4.42元/立方米。同时,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即:方案一价格为3.3元/立方米、方案二价格为3.2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价格由燃气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在采暖期内,居民家庭独立采暖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按居民第一阶梯价格执行;在非采暖期,按现行居民阶梯气量和气价执行。
参加听证会各位人员踊跃发言,对制定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较好的论证和分析,充分地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和观点,也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抚顺中燃公司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据了解,下一步,市发改委将综合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充实、完善听证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