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市安监局和市建设局联合发布了今年第8号安全生产预警,对
燃气的安全使用进行了详细的预警。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因燃气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其中户内燃气事故占了75%左右,多为燃气软管老化、脱落,使用未带熄火保护装置灶具,灶具超期使用等原因导致燃气泄漏,从而发生事故。加上使用人员未能及时、正确处置泄漏,从而引发爆炸、火灾事故的严重后果。随着冬季来临,燃气事故风险加大。
预警提示,要保障设备安全。使用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燃气胶管一般使用寿命不超过18个月,长度不超过2米,不能穿过墙、顶棚、地面、窗和门,胶管两头必须使用管卡紧固,建议使用燃气专用金属波纹管;严禁将燃气管道埋墙或私自拆、装燃气管道设施,如需改变管道走向,须由专业人员施工。
要加强日常维护。燃气经营企业要定期对小区
燃气管网、阀门、楼前管等进行巡检。使用人员要定期检查燃气胶管是否老化;气瓶角阀、减压阀是否正常;使用
管道燃气,要检查管线、阀门、燃气表、灶具开关等处有无松动、漏气等情况;检查漏气时严禁使用明火。
要确保使用安全。使用燃气时,应保持室内良好通风条件,人员不得长时间离开,使用后应及时关闭燃气阀门。一旦发生燃气泄漏,应立即关闭所有阀门,迅速打开窗户通风,不得动用任何电器和开关,杜绝明火,到室外安全地带拨打报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