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下午,太原市召集各县(市、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彻底排查整治
燃气消防
安全隐患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范围包括:长输油气管道、天然气、加气站、煤气、液化罐、人员密集场所气瓶、移动天然气罐和“煤改气”安全设施等易燃易爆设备和场所,以及消防安全隐患。我市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地毯式”摸排,一家一家排查、一户一户排查、一个罐一个罐排查,确保排查覆盖率100%、处置覆盖率100%。
据了解,市城乡管委负责组织市区内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城镇燃气的非法、违法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要及时通知或移交公安部门处置。市发改委负责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油气输送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危害油气输送管道建设和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占压长输管道的违法行为。市安监局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依法查处燃气生产安全事故。市质监局负责组织燃气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检查。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对燃气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和场所,特别是使用城镇燃气的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等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市教育局负责对市直属学校、幼儿园使用城镇燃气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燃气运输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组织运输车辆交通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液化气石油气罐车、天然气长罐拖车。市城乡规划局履行燃气规划职责,配合城六区政府和天然气公司,依法查处国有土地上占压合法地下燃气管线的违法建设行为。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负责组织瓶装燃气、汽车加气站、其他燃气经营及“煤改气” LNG、 CNG 等点供式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建(构)筑物压占燃气管线排查治理工作;管道液化气、管道轻烃气置天然气排查整治工作;庭院燃气老旧管网的排查整治工作;明确并落实餐饮服务业(饭店、酒店餐饮、食堂、小饭桌等)配备和使用城镇燃气设施的安全监管单位职责;对城市天然气门站、储配站、液化气站、加气站和城市输配管网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依法拆除占压燃气设施和侵占调压站安全距离的违章建筑物,确保辖区内城镇燃气设施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