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贵安新区
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能源企业:
根据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消委〔2017〕29号)文件要求,确保能源行业今冬明春消防安全,特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11月20日
附件:能源行业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能源行业2017年今冬明春
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贵州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吸取北京大兴区“11.18”火灾事故深刻教训,进一步确保我省能源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稳定、有序开展,提高预防火灾风险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确保能源行业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切实做到火灾防控工作有力,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贵州省能源行业生产经营特点和冬春的火灾规律,准确把握
火灾突发和突出的生产环节和区域,明确责任,全面排查,细化措施,合理整治,确保火灾隐患消失在萌芽状态,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和“火烧连营”等严重严重的火灾事故,保持能源行业消防安全持续稳定好转,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张应伟局长为组长的能源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应伟
副组长:兰海平 徐光伟 胡世延 李奕樯 杨玉华
成员:蒲海帆 魏 娟 刘晓阳 王家平 韩树强
谌毅业 高腾友 赵小林 江庆丰 张 栋
胡秀礼 刘坤伦 魏绍敏 高长晶 姜 平
朱贵龙 夏银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能源市场和安全监管处,负责统筹和协调各方开展工作,由蒲海帆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措施
(一)逐级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
1.压紧压实各级能源行业管理部门领导责任。各级能源行业管理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到目标绩效考评内容,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和调度。认真组织开展能源行业消防安全预防和火灾隐患治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火灾隐患形成。对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组织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对不能限期完成整改的,要采取局部停产停业或者强制关停等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2.各能源企业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安排今冬明春的生产工作,对今冬明春的火灾防控工作提前安排部署,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充分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强化消防安全措施。采取科学、合理的生产方式规避或降低火灾风险,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切实提高火灾的预防和研判能力。
深入贯彻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和薄弱环节,健全消防力量。有能力的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者兼职消防队伍,建立健全消防队伍管理制度,编制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并且组织经常性的演练工作。
(二)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1.各市、州能源行业管理部门要对下级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开展督促和检查。各级部门要确保办公地点的用电用火用气安全,确保疏散通道畅通,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
各级能源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能源企业的监督和管理,采取不打招呼、直插基层的方式对企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2.局机关各处室要对办公场所的用电用火严格管理,不使用大功率电器,做到人走电断。
局所属单位要对出租的房屋和其他所属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加强检查,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消防安全。
3.各能源企业作为消防安全管理重点单位,要积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行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巡查的人员、部位、频次。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底,各企业分管消防安全负责人要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对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消防安全宣传
1.各级能源行业管理部门要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和途径,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消防安全的政策、方针等,宣传火灾的应急逃生技巧、组织人员疏散的注意事项等,切实提高人员的自救能力。
2.各能源企业要在生产场所,办公地点张贴宣传画以及标语横幅,宣传消防的有关知识和防火的基本技能。特别是易燃易爆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严禁烟火的标志和标语。
(四)突出节假日的消防安全管控
今冬明春以及岁末年初历来是火灾的高发易发时段,各级部门和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敏感时期和重点时段的消防安全。要紧盯全国以及我省两会期间等重大活动和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假日,加强消防保卫工作。全国两会前,要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落实落细责任,确保大会的消防安全环境稳定。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
2017年11月25日前,各市(州)、贵安新区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要积极宣传发动消防安全预防和检查工作,分别召开会议,传达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消防安全的指示精神和安排部署,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细化方案和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
即日起至2018年3月前,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分析和通报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
2018年4月2日前,各级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要积极开展自评工作,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堵塞工作漏洞,不断提高确保消防安全的“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形成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协调
各级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为理论指导,加强指挥调度,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充分吸取北京大兴区“11.18”火灾事故教训,深刻认识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采取各类预防措施和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确保消防安全。
(二)加强值班值守,确保火灾早发现早处置
各级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且每班不少于两人。应急抢险处置人员、专职消防队伍要随时做好应急抢险和灭火准备工作,遇到火灾立即报警并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保火灾险情早发现早处置。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级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及时将核实确认的消防安全事故按照事故报告的要求向上级部门和消防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误报和迟报。
(四)按时报送工作总结
各级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从2017年11月起每月26日前上报当月消防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4月2日前上报消防工作总结。
联系人:赵沧海,联系电话:0851—868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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