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和实施《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余姚市居民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用气量的通知》(余发改价〔2018〕1号)。为便于大家理解,现将《通知》精神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一) 贯彻落实国家、省文件精神。国家发改委在《加快推进
天然气利用的意见》中明确“支持南方有条件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天然气分户式采暖试点”。省物价局在《关于加强天然气价格监管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浙价资〔2017〕139号)中提出目前我省各地采暖用气价格均纳入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中,各地可结合实际,对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规定作适当调整,同时宁波也对居民
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用气量进行了调整。
(二)降低分户式采暖用户气价负担。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分户式采暖,而目前我市并没有针对采暖用气单独制定过价格,与家庭生活用气合并计算,导致采暖用户基本都要执行目前居民阶梯气价中的第三档价格,经济负担较重,降低采暖用气价格的呼声也很强烈。十九大报告中也提到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适当降低采暖用户气价负担可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 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保护环境。天然气是优质高效、绿色清洁的低碳能源,并可与可再生能源发展形成良性互补。推广使用天然气,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是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适当扩大阶梯气价气量有助于推进天然气利用,对余姚市治理大气污染,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二、制定过程
市发改局在成本监审基础上,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余姚实际,拟定两套方案:一套方案将第二档气量扩大到1300立方米;另一套方案将第二档气量扩大到1800立方米,并于12月27日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议邀请了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国资局)、市住建局、市城投集团公司、市消保委、余姚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和市人大、市政协有关代表及7位消费者代表共15人参与座谈,座谈会上,多数参会代表认为第二套方案比较合适,参与讨论的人员普遍对此项减轻用气户负担的政策表示支持和欢迎,并希望尽快实施。此外, 2017年12月27日—2018年1月2日我们在市发改局网站上就拟实施的政策开展了网上意见征求,没有收到反对意见。
经过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最终确定采用第二档气量扩大到1800立方米的方案。
三、政策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将目前居民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中的第二阶梯用气量扩大到1800立方米,其余不变。即第一阶梯年用气量为242立方米及以下部分,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80元(含税,下同);第二阶梯年用气量为242立方米以上180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36元;第三阶梯年用气量为1800立方米以上部分,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4.20元
(二)适用范围
余姚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天然气覆盖范围内的居民用气。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的实际用气按本通知标准执行。
四、若干问题解答
(一)对居民用户的影响?根据2016-2017年我市居民实际用气量测算,本方案实施后,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的居民用户平均减轻负担436元,年用气量1800方以上的用户,可减少用气支出1210元。我市96.1%的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低于360方)支出不受影响。
(二)对燃气公司的影响?本政策实施后将影响我市天然气经营企业收入约98.1万元。如果居民阶梯气价气量扩大方案出台后吸引居民用户改装使用天然气采暖,或者现有采暖用户增加使用量,则可减少对燃气公司的收入影响。
(三)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本次对居民阶梯气价的方案调整只影响到分户式采暖用户,占所有居民天然气用户的3.9%,另外96.1%的居民用户不受影响或收益,而且是降低分户式采暖用户的用气负担,受采暖用户的欢迎,不会产生社会稳定问题。
(四)用户需要申请才能享受优惠政策吗?本次方案覆盖范围是余姚市城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天然气覆盖范围内的所有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用户无需申请均可享受政策优惠。有意向使用天然气采暖的用户,可向燃气公司咨询燃气管道改造相关情况。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