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建厅发出通知指出,近期,受天然气外部供应减少和冬季用气需求增长等因素影响,天然气供应出现全国性紧张局面,并由北方波及至我省,我省已启动Ⅲ级应急减压预案。为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积极应对天然气供应紧张局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用气,特就有关工作提出4点要求。
一是加强供气监测预警。根据当前天然气供应紧张局势,以“保基本民生,保重点单位、保管网运行安全”为基本原则,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气和重点单位(学校、医院等)用气及企业生产用气,对工业用户进行错峰供气,对加气站实行错峰加气,对产出低耗能高的小散用气企业实行减少供气量或限时供气,必要时停止供应天然气工业用户。配合有关部门统筹兼顾做好其他各类用户的用气分配,最大限度的满足用户用气需求。积极应对用气供需矛盾,对出现供气不足时应及时启动城镇
燃气供气应急预案。
二是保障城镇燃气设施正常运行。各地城镇燃气主管部门要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进一步加大管网巡查、巡检力度,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障输配系统设施设备正常、安全运转,坚决杜绝因燃气设施设备故障造成天然气停供的情况发生。
三是预防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年末岁初是发生安全事故的高危时期,诱发安全问题的外部因素增多。各地城镇燃气主管部门要强化检查指导,时刻警钟常鸣。对所辖区域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和门站(店)进行一次全面的摸排检查,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企业、站点视情进行整改或关停,确保城镇燃气安全运行。
四是加强节约用气宣传。各地城镇燃气主管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发布
气源供需信息,宣传节约用气常识,倡导广大市民错峰用气、节约用气,在用气高峰时段尽量不同时开启多个燃气设施,使用过程中将炉火调至适中,尽可能采用其他替代能源,避免使用燃气采暖,同时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用户的支持、配合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