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高压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苍南县中投天然气有限公司:
你们报送的苍南县
天然气利用工程-龙港门站及高压管道工程项目悉。经研究,现将项目核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随着全省天然气“县县通”专项行动推进,甬台温输气管道苍南支线及末站工程建成通气已进入倒排时间节点。苍南县天然气利用工程-龙港门站及高压管道工程作为同步对接省网
管输天然气项目,符合《浙江省天然气利用规划》、《苍南县天然气综合利用规划(2013-2020)》等相关规划,属于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中城市燃气优先类项目。项目建设对于调整我县能源结构,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利用,促进节能减排,改善投资环境及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龙港门站工艺、电气、控制系统设施,门站设计进站规模4.5万Nm³/h,出站规模高压2.5万Nm³/h、中压2万Nm³/h;配套建设门站至苍南末站天然气高压管道约2.8km,管线设计压力4Mpa,工作压力2.0-3.5Mpa。有关设施同步建设。
三、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4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04万元。建设资金自筹解决。
四、建设地点:龙港门站选址于龙港新城XC-A02-b地块龙港中心气源站预留用地内,不新增建设用地。天然气高压管道沿龙港镇(龙港新城)灵龙大道(灵海公路)、高速复线、科技路路侧敷设。
五、天然气资源:项目气源接自甬台温天然气管线苍南末站。
六、项目核准相关文件分别是:县住建局《苍南县天然气利用工程-龙港门站及高压管道工程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3032702201711号)、县国土局关于项目用地核签意见(2017年10月20日)、县维稳办出具的《苍南县天然气利用工程-龙港门站及高压管道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备证明》(编号:2017-062号)、县环保局《苍南县天然气利用工程-龙港门站及高压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苍环批〔2017〕093号)等。
七、项目实施要严格按有关要求落实消防、节能、环保、安全等具体措施,确保“三同时”。做好与相关部门衔接及政策处理工作。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二年。根据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施项目唯一代码制和“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运行要求,请县相关职能审批部门和项目业主单位登录在线平台按规定协同办理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进展基本信息。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