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管理是关乎民生的重要工程,也是职能监管中较为重要的一项。中队每月定期开展专项行政检查,以“三详三勤”为依托,多组联动,注重排摸备案,从多角度提高监管手段,完成职权覆盖。
一、详备案,勤归纳。
首先,根据网格对三大集镇范围内的燃气代充点、餐饮娱乐场所进行摸底,下发排摸登记表,要求排摸人员详细记录基本信息,为今后开展专项检查打下基础。其次,制定完整连贯的检查方案,包括前期分组和后续跟进等。由法制中层和条线分管队员根据自由裁量中的监管条款列出检查目录,确立两两一组的检查小组,划分检查区域抽样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当事人开具整改意见,限期内整改到位。同时,结合辖区包干制度要求各分队及时跟进监督整改落实情况,明确当事人态度并反馈到执法人员。最后,从抽样检查结果中总结归纳主要存在问题,开展小组讨论,针对被检查出的问题和被检查人员的态度,研究下一步整治方案。
二、详检查、勤梳理。
城镇燃气监管职能范围十分广,但基本可分为
燃气经营者和燃气使用者两部分。前者以燃气代充点为主,后者主要是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中队从这两方面着手、区分备案,针对不同情况确立不同检查方案。对于经营者,主要检查其是否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台账是否齐全完整、是否按规定经营、储存环境是否安全等方面。对于使用者,主要检查其燃气存放环境是否安全、是否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燃烧器具、是否倾倒燃气废渣等。同时,中队定期梳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对被检查人员和单位整改情况时时跟进,对检查前、检查中、检查后自身存在的不足及时反思,寻求解决方法,以便更好推进燃气监管。
三、详指引、勤帮助。
从行政检查中可以发现,大多数当事人还是愿意配合检查的,当发现问题后也比较重视,耐心听取执法人员的意见,并保证依照整改意见和期限落实整改。但从后期跟进监管中也不难发现,虽然当事人知道哪里存在问题,也知道该怎么整改,但具体落实后往往无法达到合格标准。而当多次复查不到位后,就会失去热情。对此,中队意识到及时指引和帮助的重要性,在当事人多次整改未到位时,及时上门沟通。同时,联系相关专业人士,为当事人上一堂专业知识培训课,进一步提升当事人整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