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安办〔2018〕2 号)和《省安委办关于推进精准实施九项专项治理工程的通知》(黔安办〔2018〕4 号)文件要求,省能源局能源市场和安全监管处冯元庆调研员一行4人对黔南开展煤矿、
油气管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州安监局李代平副局长、州煤安局、发改局及县(市)相关部门人员陪同。
督查期间,督查组通过听取州、县部门、企业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检查了福泉市太平煤矿、都匀市小围寨和独山县百泉镇油气管道。
督查组认为,黔南州、县安监、行业管理部门在煤矿瓦斯治理、防治水、
油气管道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通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狠抓工作落实,有条不紊推进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严格执法,确保各项灾害整治效果,为人民群众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督查组指出,一是按照方案持续开展好各项灾害整治,确保工作效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二是针对煤矿瓦斯防治、防治水灾害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列入矿井灾害治理工程,严格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整改到位。三是针对油气
管道安全整治存在的问题,政府、部门、企业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强沟通、明确工作目标及工作进度,加快整改,同时,隐患未整改前,各单位要按照油气管道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各项安全和应急措施,确保管道安全运行和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