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在文峰区宝莲寺镇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液化
气瓶充装站看到,大批新出厂的
液化气瓶从车上卸下。该充装站负责人介绍,按照液化气瓶使用相关要求,为了替换超期、报废的液化气瓶,公司新购买了1500个液化气瓶,目前,已充装发出1200个。
“我是做小生意的,这几年全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也改用了液化气,所以对液化气瓶是否安全非常关心。看到这批新进的液化气瓶,我心里踏实了。”市民杨先生一边把新液化气瓶往车上装一边说。
近年,随着“气代煤”工程的大面积推进,我市液化气使用量大幅增加,随之而来的液化气瓶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市民关注。根据市燃气安全百日检查活动安排,市质监局从4月2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液化石油气瓶充装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液化石油气瓶充装企业进行监管,推动各充装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从源头上规范液化石油气瓶充装行为,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严肃查处充装超过使用年限液化气瓶、超期未检液化气瓶和国家明令淘汰的螺丝口气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规企业,将吊销其充装许可证。
为保障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推进,市质监局组织各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对自有产权的气瓶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宣传引导和安全教育。在检查中,该局实行“四级联动”监管模式:组织各县(市)区质监局安排专人对辖区内各液化石油气瓶充装企业进行检查和监管,对违法充装行为建立台账,依法进行查处;市质监局稽查大队根据举报和市场线索,组织人员对有违法充装行为的企业进行查处;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安阳分院为专项整治活动中涉及的检验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的协调联动、督导检查等工作。同时,市质监局还联合市住建局对市场经销点进行监督检查,扣押报废及超期未检液化石油气瓶84个。
“我们每天都出动执法人员,对全市26个充装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值守,了解和掌握液化石油气瓶老旧更新动态和安全状况。”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工作人员介绍。截至4月26日,我市各充装液化石油气瓶单位购置新液化石油气瓶16145个,充装发出液化石油气瓶7673个,收回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液化石油气瓶216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