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赣江集团战略规划部了解到,经过先后多次的沟通洽谈,近日,赣江集团所属江西赣江公用事业有限公司与新区城乡统筹局就赣江新区智慧
能源项目共同签订了《
特许经营权合同》,标志着赣江集团智慧能源项目正式获新区特许经营权。此外,公用事业公司还与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就该项目合作签订协议,同步引入了社会资本。
《特许经营权合同》指出,赣江集团独家享受赣江新区智慧能源项目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30年,期限从正式运营之日起计算。到期后经评估论证批准,还可延长!
特许经营权地域为儒乐湖(产业)新城、临空组团、桑海产业园,范围包括集中供应暖气、冷气、蒸汽、生活热水进行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
在引入社会资本工作上,集团所属江西赣江公用事业有限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签订了《赣江新区智慧能源项目合作协议》,合作期限同样为30年。根据协议条款,双方将共同出资成立两家合资公司,主要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合资公司将采取市场化运作,在供能区域内陆续建设若干区域能源站,充分利用电厂余热(循环水、蒸汽)、水源热泵、蓄能想结合的联合
能源供应技术,为供能区域内各建筑提供集中供暖、供冷服务。
据了解,今年年初,赣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授予江西赣江公用事业有限公司赣江新区智慧能源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批复》(赣新管办字[2018]12号),同意授予赣江集团下属公用事业公司赣江新区智慧能源项目特许经营权,授权新区城乡统筹局与公用事业公司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并允许公用事业公司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投资、建设、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