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台县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和城镇
燃气安全生产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有关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天台县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和城镇
燃气安全生产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台县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县委、县政府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查危除患”大行动。经研究决定,在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战。
一、重要任务和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战,进一步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集中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违章行为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通过多部门沟通、协调相互配合的联合执法,促进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秩序稳定良好发展。
二、建筑施工领域攻坚战职责分工
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
三、攻坚重点
(一)重点项目
1、城市大中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大中型公共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项目,安置房工程等重点项目。
2、主管部门或上级部门的通报批评和列入重点监控项目。
3、文明施工水平较差和工地管理混乱的项目。
4、地质条件差或毗邻山坡、河道以及既有建筑较近的工程项目。
(二)重点内容
一、共性内容。
1、依法取得工商、安全生产等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
3、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依法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依法依规建立并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和列支制度的情况,并组织实施情况;
7、在有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8、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9、开展风险评估并分级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应急预案制定和定期演练情况;
10、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
11、对承包单位、租赁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2、高危行业负责人轮流值班和定时巡查制度落实情况;
13、按照《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10号),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建筑施工重点内容
1、起重机械重点整治内容:①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三项”制度的执行情况;②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起重吊装作业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及现场执行情况;③建筑起重机械定期检测、日常使用、维护保养以及技术档案管理情况;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⑤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教育培训情况;⑥塔式起重机、升降机等安全管理和现场运行情况;⑦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基础、连接部件、安全保险装置、限位装置、附墙装置的完好性和安全使用情况;⑧建筑起重机械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落实情况和隐患督促整改情况。
2、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等整治重点内容: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②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交底、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监测等制度执行情况;③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实施情况;④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⑤消防安全落实情况;⑥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落实情况和隐患督促整改情况。
3、深基坑整治重点内容:①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相关专业承包企业以及工程监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负其责,加强对深基坑工程自查自纠情况;②相关的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包括基坑支护、土石方施工、内支撑结构安装及拆除、降排地下水等)的编制、专家论证、审批、技术交底、组织实施以及验收情况;现场涉及重大变更经专家重新论证的情况;③深基坑临边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深基坑边坡、高切坡的排水、临时用电、放坡和支护的情况;④坑边堆置土方、料具、施工机械等荷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情况;⑤对深基坑工程进行变形监测情况;⑥涉及深基坑工程的安全管理人员、施工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情况;⑦相关的应急预案编制、防汛防涝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置、保管,以及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相关责任主体对建设(建筑业)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履行相关职责落实整改的情况。
4、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行为。
5、严肃查处施工现场“三违行为”。
6、在建重点工程、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关键部位及重点环节事故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情况,企业班组的安全管理。
7、各企业及项目部自主排查、治理隐患,持续改进的检查记录落实情况。
8、消防整治内容
施工企业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安全责任制的健全落实情况;施工现场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消防通道畅通情况;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放是否有序;动火作业审批情况;民工宿舍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煤气灶情况;临时用房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和彩钢板芯材有无达到规定的不燃材料要求;安全网是否使用阻燃;消防设施配置保养情况。
9、市政基础设施管线工程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供水、排水工程中的基坑(槽)、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全过程风险防控情况。
10、建筑施工领域电气
①加强建筑施工电气设计质量管理,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的行为。
②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职责。
③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严查建设单位是否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
11、燃气安全管控
瓶装燃气销售实名制管理行动、燃气场站规范提升治理行动。全面开展瓶装燃气二维码信息实名登记检查,对全县燃气经营场站全面开展达标活动复查,未达标的、隐患严重的立即停业整顿。督查
燃气储配经营企业做好液化石油气钢瓶产权置换工作情况。
燃气储配经营企业落实经营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做好场站的双达标建设、管理。燃气储配经营企业要加强对送气人员的培训业务和管理工作,严禁双层叠加、违法储存过夜钢瓶、非法倒灌等违法行为,送气工入户检查燃气三件套的工作。管道燃气企业要加强场站安保值守,燃气管线安全运行巡查和用户燃气使用安全检查和使用安全知识宣传。
四、实施步骤
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分三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3月20日)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攻坚战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和人员做好部署和宣传发动工作。
(二)检查攻坚阶段(3月21日至3月30日)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督促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认真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纠,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本行业建设领域进全面检查,对排查出安全隐患,进一步明确治理责任,采取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停工整改,专项督办等措施,严把整改复查关。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严重安全生产的,要求即责令停工整改,检查要以“双随机”和暗访为主。突击检查与交叉检查,联合检查有机结合。
(三)巩固提升阶段(3月30日至3月31日)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攻坚战统一指挥,经研究成立住建局安全生产攻坚战领导小组
组 长:齐益明
副组长:孟光辉、滕肖夫
成 员:奚仁志、蔡统锭、汤慧锋、张彩玲、许高挺、王敏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分析本单位存在的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环节、部位,提出消除隐患的方法,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单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攻坚战工作方案,明确领导机构、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确保攻坚战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要吸收专门技术人员成立专门的排查组织,对辖区和系统内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检查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过程中要落实排查实名制,检查过的项目,全体检查人员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攻坚战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定期将攻坚战工作开展情况对全社会进行通报。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工作不力的企业和责任人要坚决予以曝光。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关注安全生产,鼓励举报安全隐患,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四)要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攻坚战工作责任。施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督查,严格跟踪整改落实。在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中要突出“严”字当头,各企业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即定整改措施、定责任、定时限进行处理。不但要严格管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同时要通过企业安全制度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日常安全制度的落实,预防一般伤亡事故的发生,单位主要领导将带队深入一线督促检查,采用“双随机”的方式监督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档立册、跟踪到底、整改到位,重大问题要挂牌督办。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对排查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企业、项目要一律予以停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坚决依法严厉处罚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形成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人员要加大处罚力度,并加强两场联动,依照有关规定在招投标、资质管理等方面给予限制,将处罚真正落到实处。对非法违法建设的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改。
(五)加强调度,畅通信息。攻坚战期间,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信息汇总工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安全生产攻坚战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