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省物价局关于确定南京蓝天燃机热电联产项目上网电价的通知
南京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南京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天然气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请示》(南协燃发〔2018〕19号)收悉。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你公司建设的南京蓝天燃机热电联产项目于2016年3月29日经省发展改革委核准(核准文号:苏发改能源发〔2016〕262号,2×2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现已投入运行。为维持机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天然气发电价格政策,现确定你公司上述项目含税上网电价暂按每千瓦时0.571元结算。
以上上网电价自机组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
江苏省物价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