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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东欧国家能源合作潜力巨大

日期:2018-06-07    来源:商务部

国际燃气网

2018
06/07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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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能源合作 能源生产 能源

    6月4日,中国-中东欧国家能源合作第一次技术交流会在京召开。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李凡荣,外交部欧洲司参赞高睿,马其顿能源署执行署长弗拉蒂米尔·萨拉齐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中国及中东欧国家政府能源主管部门、能源电力企业、研究院所、金融机构等200余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李凡荣指出,中东欧地区是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重要合作伙伴,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在能源领域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大。中国-中东欧国家能源项目对话与合作中心(以下简称“16+1”能源中心),为双方开展合作搭建了有效平台。本次技术交流会将有助于增进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相互了解,扩大合作共识,拓宽双方在能源领域合作范围。
 
    高睿指出,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共同开启的“16+1”合作机制,是跨区域友好合作的创新典范。六年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16+1”合作保持快速发展势头,成果显著。双方在能源领域开展了一系列项目合作,希望未来能源领域合作在“16+1”合作机制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弗拉蒂米尔·萨拉齐表示,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和消费国,在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转型发展和能源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欢迎中方企业进入中东欧能源行业,与中东欧政府和企业一起,推动能源系统的升级。
 
    本次会议由国家能源局指导,“16+1”能源中心中方秘书处单位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主办。中方秘书处负责人、电力规划设计总院院长谢秋野表示,中方秘书处将在中国及中东欧各国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加强与各方沟通和对接,积极协调能源项目开发、技术交流、产能合作等多方面合作事务,全力服务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能源行业全方位交流与合作。
 
    据了解,在2015年苏州“16+1”领导人峰会中,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共同发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苏州纲要》,提出“建立中国-中东欧国家能源项目对话与合作中心”。“16+1”能源中心中方秘书处设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欧方秘书处设在罗马尼亚能源中心。此次会议是“16+1”能源中心在中国举办的首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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