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23时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中缅天然气管道国内段(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沙子镇境内)发生燃爆事故,造成24人受伤。这是同一条管道、在同一区域、不足一年的时间里再次发生天然气泄漏燃爆事故,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6月20日,应急管理部组织召开有关中央企业
油气管道安全生产警示会,应急管理部党组成员王浩水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各
油气管道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有关事故事件教训,举一反三,排查漏洞和薄弱环节,强化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坚决防止同类事故事件发生。
会议要求,要认真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彻查事故原因,事故原因未查明、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不能恢复生产。要迅速开展油气管道本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借助有效的技术方法手段,全面排查油气管道环焊缝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特别是地质条件复杂的人员密集区域。要突出油气管道人员密集区域高后果区安全风险防控,必须做到“一处一案”。要加快建立
油气管道安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从规划、设计、建设、竣工验收、运行等各个环节,切实做好油气管道安全风险防管控工作,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各类事故事件。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贵州省安全监管局负责同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8家中央企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