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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惊无险!虎峰岭载有23.5吨液化气罐车自燃

日期:2018-06-26    来源:东北网  作者:刘滨 王忠岩

国际燃气网

2018
06/26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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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液化气 液化气罐车 自燃

    6月24日11时许,在哈牡高速公路虎峰岭坡上路段(牡丹江往哈尔滨方向),一辆载有23.5吨液化气的罐车自燃。辖区高速交警联合消防等相关部门及时将火扑灭,现场无人受伤。
 
 据省交警总队高速支队哈牡大队勤务六中队长杨俊岭介绍,24日11时许,中队接到指令,在哈牡高速公路虎峰岭坡上路段(牡丹江往哈尔滨方向)228KM+650M处,一辆液化气罐车发生自燃,随时有爆炸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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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辖区高速交警接警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该路段巡逻警员李振华等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疏导及调查。与此同时,高速交警与辖区消防、路政等部门取得联系并且展开联合救援。
 
  由于起火车辆1.8公里以外有一个隧道,高速交警联合路政部门提前分流车辆,在事发路段1公里外实行双向临时封闭,将误入禁行区域的群众及时引导劝离现场。经调查得知,发生自燃的罐车载有23.5吨液化燃气。对此,高速交警、路政部门又进行提前分流,过往车辆提前在横道河子收费站等地绕行。在此期间,海林消防大队消防车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将自燃车辆驾驶室处明火扑灭。随后,该消防大队又调集车辆持续供水,对起火车辆罐体进行持续降温处理。
 
  随后,相关人员将运输车辆的牵引车拖走,又协调拖车将装有23.5吨的燃气罐运离现场。
 
  6月24日16时许,事故现场处理完毕恢复通车。
 
  杨俊岭中队长提示广大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遇到前方突发事故的情况,请按照交警部门提示或指挥,第一时间安全停车或者绕行离开事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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