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召开宝鸡市市区
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
(一)本次听证会设22名听证会参加人。其中:消费者12名(含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经营者及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4名(
天然气企业2名、公福、企业用户各1名);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参加人4名(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消费者协会);专家、学者2名(宝鸡文理学院1名、宝鸡市行政学院1名)。
(二)旁听人5人。
(三)邀请市级新闻媒体参加。
二、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方式,由市物价局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随机选取。名额不足时,委托市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推荐。其中: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参加人请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推荐。
(二)经营者及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由市物价局委托市住建局推荐。
(三)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专家、学者参加人由相关参加单位推荐。
(四)听证会旁听人由市物价局根据报名情况,在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随机抽取产生。
(五)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产生后,由市物价局通知本人,并在第二次听证公告中向社会公告。
(六)新闻媒体由市物价局邀请参加。
三、听证会参加人及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一)消费者参加人报名条件
凡具有宝鸡市区(金台区、渭滨区、高新区)户籍、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关心、了解城市
燃气价格等问题;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认证和议事能力,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反映意见;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公布参加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等信息)。
(二)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具有宝鸡市区户籍的常住居民、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6月26日至7月6日。
(二)报名方式:
1、直接报名: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市行政中心1号楼542室)报名,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00—17:30)
2、网上报名:登录宝鸡价格信息网,在公告栏中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整后通过传真或邮箱发送到市物价局。
传真电话:3261916
邮箱地址:bjwjjgk2017@163.com
联系人:翟 健 电话:3260344。
附件下载:
宝鸡市物价局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