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平原县物价局拟于2018年7月下旬组织召开制定平原县居民生活用
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实行上下游联动制度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名额分配情况
1.听证会参加人共31名。其中消费者10名,经营者3名,专家学者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2名,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人员10名。
2.旁听人员5名。
3.新闻媒体3家,每家限定2人。
二、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消费者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先后顺序产生。经营者由我县三家管道
天然气公司推荐产生。专家学者由县物价局直接聘请。其他参加人分别由所在单位推荐产生。
旁听人员、新闻媒体,按照报名顺序选取。
三、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
(一)听证参加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县常住户口(新闻媒体人员除外),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够按时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
5.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电子邮箱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听证会旁听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新闻媒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报名办法
消费者参加人、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
消费者、旁听人员、新闻媒体可于7月9日9时至7月13日下午17时,携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县物价局办公室报名。
报名电话:4211826
报名地点:平原县物价局办公室(县政府办公楼3楼)
联系人:蔡硕菊
特此公告
平原县物价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