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华北天然气销售公司与中国石油在辽宁地区的7家炼化企业日前签署天然气买卖框架协议。协议确定华北天然气销售公司将从2010年起,通过秦沈管道和大连LNG项目向辽宁地区供气。
中国石油华北天然气销售公司与中国石油在辽宁地区的7家炼化企业签署天然气买卖框架协议。此次签署的天然气买卖框架协议标志着中国石油“气代油”工程正式启动。
协议确定中国石油华北天然气销售公司将从2010年起,通过秦沈管道和大连LNG项目向辽宁地区供气。
届时,中国石油在辽宁地区的大连石化、西太平洋石化、抚顺石化、辽阳石化、锦州石化、锦西石化和辽河石化,将全面使用天然气作为生产燃料。此次签署的框架协议就是中国石油华北天然气销售公司与上述7家炼化企业作为供需双方正式确定各家每年的天然气需求量和供气方式。
中国石油在辽宁拥有包括上述7家大型炼化地区公司在内的多家企业。石油石化企业的用气项目,决定了对天然气需求量较大并且用气稳定,也必将成为华北天然气销售公司的重要客户群。
签约的7家炼化企业将长期受益于“气代油”工程的实施。炼化企业全面使用天然气作为生产燃料后,有助于把企业建成新型的环保节能减排示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