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编号:A3303270480000438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
天然气利用工程—龙港门站及
高压管道工程监理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苍发改投函【2018】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中投天然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苍南县中投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苍南县天然气利用工程—龙港门站及高压管道工程总投资额2496万元,门站设计进站规模4.5万Nm3/h,出站规模高压2.5万Nm3/h,中压2万Nm3/h配套建设门站至苍南末站天然气高压管道约2.8公里,管线设计压力4Mpa,工作压力2.0-3.5Mpa。详见施工图纸,建设地点为苍南县龙港镇。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监理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监理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和住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无在建监理工程,同时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中关于项目总监的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 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投标人须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省外企业须已办理进浙承接业务备案,且在有限期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8年7月18日――2018年7月 23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www.cnzt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地勘、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0日09:30,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18年7 月18日至2018年 7 月24日。
5.4 答疑时间:2018年7月25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 企业诚信入库办理须知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通知公告。
7.2 投标人资格后审文件中的各类证书,应当及时录入企业诚信库内,若因企业诚信库信息过时或资料不齐全导致其投标文件被否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详见招标文件。
7.4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南县中投天然气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虞女士
电 话:0577-68081778
传 真:/
招标代理: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
联 系 人:戴先生
电 话:0577-68882000
传 真:0577-68882001
苍南县中投天然气有限公司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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