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辽价发[2018]23号)文件精神,经测算和调查,现提出我市理顺民用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实施方案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一)充分认识理顺民用气价工作的重要意义
国家分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近年来主要侧重于非居民用气,居民用气价格改革相对滞后。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自2010年以来一直未作调整,价格没有理顺,价格水平低于非居民用气。随着国内外市场形势变化和非居民用气价格改革深化,居民气价偏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一是价格倒挂,不能反映成本。目前居民用气平均门站价格不仅低于进口气供应成本,也低于国产气供应成本,居民用气价格倒挂,既不利于保障居民用气供应,也不利于天然气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价格缺乏弹性,不能反映供求变化。现行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实行上限价格管理,价格机制缺乏弹性,不能灵敏反应市场供求变化,特别是冬夏季节性差异,价格信号失真,不利于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节约使用。三是执行争议不断,加大监管难度。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低于非居民,容易导致供需双方“钻空子”,实践中居民用气数量成为上游供气企业与下游燃气公司争论焦点,影响市场运行效率,也不利于政府监管。
去年采暖季国内天然气供应紧张,凸显了居民气价偏低的矛盾,各方面普遍认为理顺居民气价势在必行。因此,国家决定抓住当前国内价格总水平相对平稳的有利时机,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完善价格机制
(二)认真做好民用气价理顺工作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6月10日起,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增值税税率10%)安排,辽宁省基准门站价格为1860元∕千立方米。
目前居民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差较大的,此次最大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每千立方米350元,剩余价差一年后适时理顺。
(三)工作要求
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理顺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做细方案,精心部署,确保方案平稳实施。2018年如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原则上应在8月底前完成,调价前须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认真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二、居民气价情况
根据《葫芦岛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批复》(葫价发[2010]119号)文件规定,自2010年11月1日起,每户年用气量在350立方米(含350立方米)以内的,每立方米3.00元;350立方米以外的,每立方米3.20元。对低保户用气实行惠民政策,即每户年用气量在350立方米(含350立方米)以内的2.80元。
按照辽宁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辽价发[2014]4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居民生活用气执行新的阶梯气价制度。即第一档气价为每立方米3.00元,户年用气量30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第二档气价为每立方米3.60元,户年用气量301-480立方米之间部分;第三档气价为每立方米4.50元,户年用气量481立方米及以上部分。居民采暖户用气继续按照葫价发[2010]119号文件规定执行。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为每立方米3.30元。
三、成本测算情况
葫芦岛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是我市管道燃气供应商,成立于1999年12月,员工299人。2017年总体气量销售1.59亿立方米,其中居民用气销售量2950万立方米。我市共有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253496户,其中居民采暖用气8657户;2017年居民生活用气1828万立方米,居民采暖户用气1122万立方米。
我委成本调查监审局对理顺民用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情况进行了测算,测算结论是:因门站价格调整使燃气公司成本每立方米提高0.11元。
据调查,覆盖区域内80%用户年使用气量为150立方米左右,每户每月基本生活用气13立方米左右,按每立方米0.11元测算,每月增支1.43元左右,对我市居民生活影响较小。
四、拟定方案
按照国家、省文件精神和要求,在认真测算和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方情况,现提出我市理顺民用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实施方案如下:
1、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及气量安排。第一档气价为每立方米3.11元,户年用气量30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第二档气价为每立方米3.73元,户年用气量301-480立方米之间部分;第三档气价为每立方米4.67元,户年用气量481立方米及以上部分。
2、居民采暖户用气阶梯气价及气量安排。每户年用气量在350立方米(含350立方米)以内的,每立方米3.11元,350立方米以外的,每立方米3.31元。
3、低保户价格优惠政策。每户每年用气量在300立方米以内的每立方米2.91元,超出基础气量部分不再优惠。
4、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即每立方米3.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