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正邦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陇县第二高级中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陇县第二高级中学
燃气供暖锅炉及
燃气开水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采购项目编号:ZBZB-2018-630
三、采购人名称:陇县第二高级中学
地址:陇县城关镇东关路
联系电话:0917-460001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邦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12层(南二环与朱雀大街环岛西北角)
联系电话:029-82309136或8230913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燃气供暖锅炉及燃气开水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38万元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2、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6-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4、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
6-5、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3级及以上);
6-6、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6-7、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或投标担保函;
6-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7-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8-1、发售时间:2018年7月26日至8月2日9:00―12:00时,
13:30―16:30时止(节假日除外)
8-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12层(南二环与朱雀大街环岛西北角)
8-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8-4、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谢绝邮寄)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9-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17日14:00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9-2、开标时间:2018年8月17日14:00时;
9-3、开标地点:陕西正邦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第二会议室(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12层)
十、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傅武英
联系方式(电话):029-82309136或82309139转81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邦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平安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账户:30205380000149
陕西正邦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