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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绍兴滨海新城能源“双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8-08-01    来源:绍兴市政府网

国际燃气网

2018
08/01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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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能源 能源消费 清洁能源

    沥海镇政府、各局(办):
 
    现将《2018年绍兴滨海新城能源“双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
 
   2018年绍兴滨海新城能源“双控”工作方案
 
     为高质量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工作,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十三五”节能降耗工作方案的通知》(绍政发〔2017〕20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绍兴市能源“双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18〕26号)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滨海新城能源“双控”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试点为总引擎,以绿色制造引领能源结构优化,以改革创新激发节能降耗工作活力,完善节能管理体制,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全市能效水平和绿色发展水平,确保完成2018年节能降耗目标任务,为美丽滨海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目标
 
    2018年,新城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7年下降8.41%以上,能耗总量增幅控制在-4.79%以内,确保完成市下达的能源“双控”目标任务。
 
    三、重点工作
 
    (一)严格落实能源“双控”,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1.落实目标责任。深入推进节能目标责任制建设,严格落实能源“双控”目标责任,分解落实2018年节能目标任务,分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将节能责任落实到沥海镇和重点用能企业,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2.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用能审查,严格落实新上高耗能项目用能“减量置换”或“等量置换”原则,对不落实节能审查意见、未通过能效监察的高耗能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
 
    3.发展清洁能源。积极发展光伏、光热、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落实促进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家庭屋顶光伏应用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政策扶持力度,争取2018年新城新建屋顶光伏装机容量0.1万千瓦以上。
 
   4.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节能工作机制,建立“一季一调研、一季一例会、一季一通报、一季一分析”工作制度。强化预警监测,对新城工业增加值能耗、能源消费总量、用电量实行月度监测预警并予以通报。
 
    (二)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1.加快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按照“绿色高端,世界领先”的目标要求,扎实推进传统产业集聚提升,组织开展绿色节能企业、安全示范企业的创建。借力环保整治等重点工作,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加强违规企业整治。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实施“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新三年行动,确保全年淘汰落后产能10项,整治提升“低小散”企业(作坊)10家。
 
    2.强化新兴产业绿色引领。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大力发展高端装备、现代医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等节能产业的创新发展,打造新城“绿色支柱”产业。
 
    3.开展绿色制造示范行动。深化实施《绍兴市全面推进绿色制造实施方案(2017—2020)》,开展绿色制造示范行动。配合市级部门编制实施“百项”绿色制造重点项目计划,加快实施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和节能技术推广应用;持续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确保全年完成5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
 
    (三)围绕重点节能领域,实施重点节能工程。
 
    1.深入推进传统产业能效提升工程。以传统产业能效提升为重点推进工业节能,深化完善传统行业能效指南,推广实施《绍兴市传统产业主要产品能效指南》,强化标准的倒逼机制和引领作用。通过树立一批节能领跑者、建设一批重点节能项目、实施一批节能重点工程,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集中力量打破困扰工业能效提升的瓶颈。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业,开展电机能效提升行动,通过推广高效电机,淘汰低效电机,全面提升电机能效水平。
 
    2.持续推进建筑交通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全力推进建筑节能,强化规划引领,加强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新建民用建筑和公共建筑推行星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建设,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深入推进绿色交通建设,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绿色循环低碳基础设施,发展集约高效运输组织模式,实施绿色交通重点支撑项目。深化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加强行政办公机构示范引领工程建设,建立公共机构节能专项监察制度,开展绿色机关文化建设。
 
    3.积极推进能源计量示范工程。运用计量技术手段,优化计量服务平台,加强对化工、电热等高耗能行业能效检测,组织开展能源计量示范推荐、推广活动,形成“技术改造、工艺优化、试点带动、标准引领、打造品牌”的能源计量服务新模式。
 
    (四)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切实强化节能监管。
 
    1.配合建设智慧能源监测平台。配合市经信委建设智慧能源监测平台,对年综合能耗10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实施动态监管,探索开展水、电、煤、油、气、蒸汽等全能源在线实时监控试点。
 
    2.深化落实区域能评制度。加强承诺制管理项目的备案和验收工作,进一步落实对负面清单内项目的能评管理,以更大力度地“放”和更加精准地“管”,推动区域能评落地见效。积极推进企业投资项目能耗“标准地”改革,建立完善单位增加值能耗标准指标体系。
 
    3.探索推进用能权交易。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配合建设用能权交易平台,推广市级重点用能企业核定配额使用、新增量有偿申购、超限额差别收费制度,健全完善差别化、市场化、精细化的用能配置、交易、价格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局(办)、沥海镇要充分认识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联动,严格落实责任,制定明确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项目清单,进一步优化能源管理职能配置,形成上下统一、协调有序的工作体系,不断提高节能工作水平。
 
    (二)严格督查考核。参照《绍兴市能源“双控”考核奖惩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委内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督查问责,对影响能源“双控”目标进度的重点企业开展专项督查,对能耗上涨明显的企业进行约谈;对未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企业实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制。
 
    (三)加强节能监察。深入开展专项节能监察,把落后用能设备淘汰情况作为节能监察的首要任务,推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能效水平提升,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四)形成部门合力。经发、统计、建交、供电等部门及沥海镇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抓好能源结构调整管理、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管理、能源消费数据统计和节能管理等工作。统计部门要牵头做好能源统计数据报送的培训辅导和质量核查,围绕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及时做好监测预警。沥海镇要加强对镇属重点用能企业的督查,确保完成管委会下达的能源“双控”目标。
 
    (五)加大宣传培训。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能管员和能源负责人培训,组织开展“节能宣传进企业”“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将节能政策、先进理念、技术、装备和管理模式引入到重点用能企业。建立最佳节能实践案例库,对节能降耗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案例、示范企业,及时进行总结、宣传和推广。组织2018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主题活动,发挥新媒体作用,营造全社会合力推进节能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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