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从市政府办公室获悉,为巩固开封市电代煤、气代煤清洁取暖成果,促进开封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和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结合开封市全域禁煤的实际情况,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开封市2018年
电供暖、
气供暖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宗旨,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在
清洁供暖领域的能动性,强化政府在清洁供暖工作中的推动作用,统筹考虑我市冬季气候特点、居民取暖需求和消费能力等因素,因地制宜开展电供暖、气供暖工作。结合电力和天然气供应情况,在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城镇、城乡接合部、黄河滩区异地迁建安置区、异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新型农村社区及自然村庄等区域,合理选择分布式集中供暖、小型集中式供暖、分散式供暖等居民可以承受的供暖方式,整村实施电供暖、气供暖项目,保障冬季清洁取暖“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
《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今年10月底前,全市完成电供暖、气供暖7万户,其中,学校、医院、福利设施等公共建筑按照100平方米折1标准户计算。同时,开封市电供暖、气供暖实施范围为集中供热覆盖区域外,在具备条件的地区以村庄(社区)为单位整体推进,禁止在不同村庄“插花式”零散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