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从深刻认识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等十大方面推出防治措施。
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
1.强化
散煤治理和
燃煤锅炉整治。持续减少燃煤消费,采取综合措施,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对新增耗煤项目实施减量替代,完成散煤清洁替代的区域划定为“禁煤区”,除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2018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7%;2019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8.4%;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10%左右。多渠道拓展
天然气气源,加快推进外电入冀工程建设。提升清洁能源比重,拓宽清洁能源消纳渠道,大力发展非化石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开展浅层地热能及地热、风电、光伏和生物质能源利用试点项目建设,促进用能结构日趋合理。落实好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加强开发建设与输送消纳协同管理,到2020年基本解决弃风、弃光问题。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加快实施冬季清洁取暖,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光热能、浅层地热能与地热能等能源供给取暖方式。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建设中石化鄂安沧一期工程、中海油蒙西煤制气管线、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公司新建曹妃甸LNG外输管线、中石油中俄东线;建设储气设施项目37个,总规模22.65万水立方米,满足全年日均5天、采暖季日均3天用气需求;加强管网互联互通,保证气源供应。在清洁能源不能覆盖的地方推广洁净煤,建立市县乡洁净煤保供责任体系,不得燃烧劣质散煤。到2020年,8个传输通道城市的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强化劣质散煤管控,严控工业和民用燃煤质量,严厉打击销售(包括网上销售)和使用劣质散煤违法行为,到2020年底,全省散煤煤质网点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加快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对35蒸吨/小时以上保留燃煤锅炉进行提标改造,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推广清洁高效燃煤锅炉。
2.加快推进港口绿色发展,鼓励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改善道路货运结构,提高铁路货运能力和运输比例,2020年底前,铁路货运比例较2017年增长40%,钢铁、电力、焦化等重点企业要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充分利用已有铁路专用线能力,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例,2020年铁路运输比例达到50%以上。完善码头设施和集疏港体系建设,2018年底前,全面实行集疏港煤炭铁路运输,秋冬季唐山、秦皇岛、黄骅港口全面禁止重型柴油货运汽车运输。2020年采暖季前,唐山、黄骅港口的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运输。提高港口集装箱铁路集疏港比例。加快推进“4+2”城市绕城公路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或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车或清洁能源汽车,传输通道城市2020年达到80%,其中石家庄市城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