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第2号令)和《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市物价工作办公室决定召开咸阳市城区
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
定于2018年8月31日上午9时,在咸阳市政府九楼会议室召开。
二、价格方案要点
居民配气价格由现行0.49元/立方米调整为0.524元/立方米,居民用气第一档销售价格由现行1.98元/立方米调整为2.07元/立方米,居民用气第二档和第三档价格分别为第一档价格的1.2倍和1.5倍。
非居民配气价格由现行0.754元/立方米调整为0.704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由现行2.30元/立方米调整为2.25元/立方米,下调0.05元/立方米。
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在居民用气第一档销售价格基础上加0.02元/立方米。
(二)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建立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时,终端用户销售价格可相应同向调整。天然气终端用户销售价格由购气价格和配气价格组成。多气源供气时,购气价格按不同气源购气价格加权平均确定。
终端用户销售价格=购气价格+配气价格
联动调整额=(计算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现行平均单位购气价格)÷(1-供销差率)
联动调整后的终端销售价格=现行终端销售价格+联动调整额
今后燃气企业配气价格无变化,仅疏导上游门站和中游管道运输价格调整影响,无需召开价格听证会,按照价格联动传导机制同步予以实施。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消费者
张克文、罗小岗、景彩丽、韩美丽、李 勇、吴君峰、李安合、李跃华、程小飞、梁 宏、耿秀荣
(二)经营者
许丽芳 市天然气公司财务总监
李 静 市天然气公司财务部长
(三)中小企业经营者
石辽宁 咸阳市同辉锻铸有限公司
李 鑫 咸阳市乞丐酱驴肉餐饮有限公司
(四)市人大代表
李小梅
(五)市政协委员
冯麦诚
(六)政府工作部门
黄 毅 市政府办
张经文 市财政局
尹永利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七)社会组织
弋智礼 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四、听证人名单
王增武 市物价工作办公室副调研员
张建辉 市物价工作办公室科长
吕鹏飞 市政府法制办科长
特此公告
咸阳市物价工作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