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农能办《关于抓紧完成2017年农能扶贫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川农能函〔2018〕12号)文件要求,达州市农业局立即制定印发了《关于达州市2014—2017年度省级新村集中
供气项目验收的通知》,并会同达州市财政局组织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组成验收组,从5月16日开始分别对提出验收申请的宣汉县、大竹县、达川区和万源市共22处省级新村
集中供气工程项目进行市级验收。
验收组严格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做好省级农村户用
沼气项目和新村集中供气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4〕421号)要求,通过实地查看工程建设质量、抽查供气农户和检查内业资料等方式认真、严格地开展项目验收。在工程建设内容方面,重点检查了发酵装置、储气装置、进料池、沼渣沼液暂存池、脱水脱硫装置、正负压保护装置、阻火器、供气管道等主要建设内容,以及配套设施如避雷针、灭火器等是否配备齐全和规范;在入户抽查中,我们从供气名单中随机抽查农户,主要查看了用气农户的用气量、用气是否稳定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在查看内业资料方面,重点查看了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何确定施工单位、有无施工合同、施工日志,财务原始凭证、县级自验资料等是否齐全并存档规范。截至目前,验收组已就存在的问题分别向各项目县出具了整改反馈意见,待项目完成整改后,对达到验收标准的再出具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