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丹凤县城区
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要求按照“自己锅炉自己拆、党政机关带头拆、规定时限必须拆、逾期不改强制拆”的原则,对城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实施拆除改造,以燃气锅炉、电锅炉等代替燃煤锅炉,努力实现城区燃煤锅炉清零目标。凡在丹凤县城区内的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现有在用的、停用的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一律实施拆除改造。
具体内容如下: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驹寨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丹凤县城区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
丹凤县城区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实施方案
为不断加强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减少燃煤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根据《丹凤县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丹凤县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应拆尽拆、拆改结合”的原则,全县联动,部门负责,全力推进城区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减少燃煤消费量,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重,促进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按照“自己锅炉自己拆、党政机关带头拆、规定时限必须拆、逾期不改强制拆”的原则,对城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实施拆除改造,以燃气锅炉、电锅炉等代替燃煤锅炉,努力实现城区燃煤锅炉清零目标。
三、拆改范围和对象
凡在我县城区内的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现有在用的、停用的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一律实施拆除改造。拆改的具体范围是:东至金山,南至南山,西至环西路,北至凤冠山。
四、时限要求
根据城区燃煤锅炉摸底调查清单,结合“气化丹凤”项目进展,现将我县城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分为以下两个时段:
(一)第一批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交警大队、县医院(2台)、老年公寓(2台)、公路段、妇幼保健院、武警中队(驻军单位)、仙鹅湖酒店(新华书店)、富源商务酒店(2台)、丹凤大酒店(2台)、东焱商务酒店(2台)、嘉和酒店、金山酒店(2台)共涉及14户20台,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
(二)第二批
丹凤县育才学校、丹凤县火车站、丹凤县葡萄酒厂、陕西东兴生物有限公司、华茂牧业(2台)、宇康食品、恒福家园(2台)、水泉浴池、陵园路浴池、西环路浴池、城建局家属楼,共涉及11户13台,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
五、职责分工
县环保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县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对燃煤锅炉拆除工作及时跟踪检查,做好拆改确认及资料汇总;
各机关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机关燃煤锅炉的拆除改造;
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城住宅小区燃煤锅炉的拆除改造;
县市监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城酒店浴池燃煤锅炉的拆除改造,做好全县锅炉拆除的技术指导;
县科教局负责组织实施城区所有学校燃煤锅炉的拆除改造;
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城区所有医院燃煤锅炉的拆除改造;
县经贸局负责组织实施城区工业企业燃煤锅炉的拆除改造;
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城区养殖企业燃煤锅炉的拆除改造;
县供电局负责电锅炉电力保障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县文广局、县电视台负责对燃煤锅炉拆改工作进行跟踪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县监委负责对燃煤锅炉拆改工作进行监督;
龙驹寨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辖区内所有燃煤锅炉拆除改造有关配合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各相关部门、燃煤锅炉使用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和燃煤锅炉拆改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环保意识,密切配合,精心安排,确保燃煤锅炉拆改工作扎实开展,按时完成。
(二)示范带头,全面推进。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站位,严格按照燃煤锅炉拆改计划要求,按期自行拆改燃煤锅炉,切实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三)加强配合,共同推进。县城管局要与县环保局加强沟通,做好对接,确保“气化丹凤”项目“六进”工程与城区锅炉拆改同步实施。各锅炉使用单位和业主要主动加强与商洛天然气公司丹凤分公司对接沟通,及时掌握所在区域燃气管网铺设进展,提前办理天然气入户手续,自行拆改燃煤锅炉,并留存相关佐证资料。对按期自行完成锅炉拆改工作的单位(个人),燃气公司要优先安排气源接通工作。
(四)强化督查,及时通报。县政府督查室、县环保局要加强对燃煤锅炉拆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从8月起每月对进展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排名,并在县电视台公示进展情况。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实、进展缓慢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
丹凤县2018年城区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