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钱万成,副主任王明德、甘琳,秘书长吴强及常委会委员共43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凝主持全体会议。
全体会议前,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有关议题进行了分组审议。
钱万成主持召开主任会议,听取了分组审议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指出,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生态
环境保护情况的视察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视察组的工作,一致赞成视察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下步工作提出要求。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要根据分组审议意见,形成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市政府、市中法和市检察院研究办理。
主任会议认为,上半年,长春市进一步巩固了近年来争先进位的良好态势,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全部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增速在东北四市居首位,各项社会事业均取得积极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体现了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责任担当,成绩来之不易。市中法狠抓队伍建设,严格要求,严肃办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市检察院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主任会议强调,在新形势下,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坚定信心,应对挑战,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部署以及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工作安排,按照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扎实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算等各项重点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巩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市中法要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强化法官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建设,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市检察院要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为经济社会发展、保护群众权益提供司法保障。
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长春市城市
供热管理条例》;表决通过了《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长春市本级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补选了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
副市长周贺,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程凤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盛美军,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