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tb.gov.cn/)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补贴车辆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日期:2018-09-05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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