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镇
燃气价格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城镇燃气
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根据国家和省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
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省物价局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制定了《浙江省城镇燃气价格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城镇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二、主要内容
《浙江省城镇燃气价格管理办法》规范内容主要包括城镇燃气终端销售价格、管网配气价格和专业服务收费三个方面,以及联动机制、收费公示、监测监审等程序性规定和要求。《办法》的核心内容是制定配气价格的原则和方法,我省基本沿用了国家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配气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即通过核定城镇燃气企业的准许成本,监管准许收益,考虑税收等因素确定年度准许总收入,核定平均配气价格;准许收益率按配气管网负荷率(实际配送气量除以设计配送能力)不低于50%税后全投资收益率6%的原则确定。
《浙江省城镇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核心内容是对城镇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的归集、审核和测算,即在明确配气定价成本构成和归集口径下,剔除与配气业务无关成本,审核单项定价成本费用并合理分摊共用成本,核定配气单位定价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