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理顺
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增值税税率为10%)安排。2018年如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原则上应在8月底前完成。在此背景之下,多省陆续调整公布
天然气最新基准门站价格。
金联创天然气分析师孙雷表示,北京、天津、河南、湖南等地均不同程度上调
民用气价格。
自2018年6月10日起,北京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轨,居民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536元,非居民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9元,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1.88元。为合理疏导门站价格调整的影响,经市政府同意,北京自7月10日起,按照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居民用气每立方米将上调0.35元。经过调整后,居民用气价格具体为:第一档为每立方米2.63元,第二档为2.85元,第三档为4.25元。
根据国家、省发展改革委要求,郑州市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将进行疏导,从8月1日起,现行气价由2.25元/立方米疏导到2.56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调0.31元。自8月10日起漯河市区居民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居民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销售价格由2.19元/立方米调整为2.54元/立方米,上调0.3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居民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上部分)销售价格按照与第一阶梯1:1.3的差率调整为3.30元/立方米。
湖南省发改委日前印发通知,联动调整长沙等9市天然气销售价格。9月1日起,长沙等7市居民用天然气第一档用气价格统一上调0.2元/立方米,娄底邵阳执行现行价格。
金联创分析,多地赶在8月底上调价格与我国正在进行的天然气改革有关,自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后,民用气供应商的购气成本有一定上升,上调民用气价格是成本传导至用户的结果。在“煤改气”力度加大后,近几年冬季民用气存在一定缺口,价格杠杆有助调整供需,但民用气调价有一个周期,且需要走一定的程序。考虑到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今年调整民用气价原则上应在8月底前完成,预计本轮气价上调或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