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延川县物价局获悉,居民用天然
气价格要调整了!
自2018年9月15日起,居民用天然气销售第一档气价由现行的1.73元/m³调整到1.83元/m³;
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的2.31元/m³调整到2.21元/m³。
具体调整如下:
1.居民用户
国家基准门站价格为1.23元/m³,省内
管道运输价格为0.116元/m³,居民配气价格为0.484/m³。居民用气阶梯气价按照1:1.2:1.5确定。居民用天然气销售第一档气价由现行的1.73元/m³调整到1.83元/m³;第二档气价由现行的2.08元/m³调整到2.20元/m³;第三档气价由现行的2.60元/m³调整到2.75元/m³。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等执行居民生活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根据国家规定暂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标准在当地居民生活现行一档气价的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0.02元。
2.非居民用户
国家基准门站价格为1.23元/m³,省内管道运输价格为0.116元/m³,非居民配气价格为0.868元/m³。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的2.31元/m³调整到2.21元/m³。
3.居民类用气范围为:居民生活用气、居民采暖锅炉用气和福利院、养老院以及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用气;其他用气为非居民用气类别。
相关要求:新建住宅建筑红线范围内的供气管网设施等安装工料费用计入房价,不得向用户另行收取;老旧小区八年内完成更换燃气表任务,费用全部由陕西城燃延川分公司承担,不得向用户另行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