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安市物价局发布关于召开城区居民用
管道天然气价格听证会的第二次公告,公布听证会召开时间、地点、听证要点、听证人及听证会参加人名单等有关事宜。
公告中声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市物价局将于9月29日上午9点在东岳山庄召开为期半天的城区居民用管道
天然气价格听证会。听证要点主要包括三部分。首先在
配气价格方面,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实施意见》,拟定配气价格为每立方米0.80元。另外,将实行上下游价格联动办法。当上游调整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时,启动联动机制,直接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联动办法调整价格。联动调整周期不少于一年,在联动周期内城市门站价格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8%。再一方面,理顺销售价格。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理顺居民用天然气城市门站价格的通知》,我市门站价格在原门站价格基础上每立方米上调0.26元。销售价格在原每立方米2.50元的基础上顺加0.26元。理顺后的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在第一阶梯顺加0.26元的基础上,各阶梯价格仍按1:1.2:1.5的比例确定。对使用天然气采暖居民用户,第一阶梯年用气量800立方米(含)以下,执行每立方米2.76元。第二阶梯年用气量在800—1200立方米(含)执行3.31元。第三阶梯年用气量在1200立方米以上的,执行4.14元。
此次听证会的与会人员包括3名听证人,19名参加人和2名旁听人,以及媒体记者、各县市区物价局、天然气经营企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