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岩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
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龙经信原料〔2018〕24号)及《关于开展2018年度监控化学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龙经信原料〔2018〕25号),2018年9月市经信委原材料工业科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相关企业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厦门管理处长汀管护站
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厦门管理处长汀管护站依照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置管道保护制度,站内5名管理人员及18名巡线员每日定点巡查,辖区内10个高后果区均实现“一区一案”管理,暂无较大安全隐患及大型第三方施工。
(二)龙岩连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龙岩连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国家禁化武数据采集与宣布系统中备案的甲醛(第四类不含磷硫氟监控化学品)生产地址位于连城县朋口工业园区,2017年产量为1.6万吨。经查,企业生产甲醛地址、产量与备案信息一致。
(三)龙岩连润化工有限公司
龙岩连润化工有限公司在国家禁化武数据采集与宣布系统中备案的甲醛生产地址位于连城县朋口工业园区,2017年产量为0。经查,企业生产甲醛地址、产量与备案信息一致。
二、检查结论
(一)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厦门管理处长汀管护站
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厦门管理处长汀管护站油气
管道设施保护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号)要求,检查合格。
(二)龙岩连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龙岩连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控化学品生产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要求,检查合格。
(三)龙岩连润化工有限公司
龙岩连润化工有限公司监控化学品生产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要求,检查合格。
龙岩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