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调整长治市区天然气销售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长发改公告〔2018〕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山西省定价听证目录》的有关规定,市发改委决定召开调整长治市区
天然气销售价格及
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现将听证会召开时间、地点及方案要点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8年11月16日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长治宾馆五楼多功能厅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调价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西省定价目录》、《山西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有关规定,本着兼顾群众承受能力和经营者的合理利益,核定长治市区燃气配气价格、调整居民用
天然气销售价格及建立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
(二)调价理由为进一步深化资源性价格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促进天然气产供销体系和行业市场持续健康发展,逐步实现居民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衔接。根据山西省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17]895号)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18]346号)精神,结合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监审分局《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结论报告》(长发改成审报[2018]010号)监审结论。
两种调价方案
(三)调价方案方案一:核定居民用气配气价格为0.5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为0.80元/立方米。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2.26元/立方米 调整为2.61元/立方米。“煤改气”用户采暖阶梯气量,一档气量最高由380立方米 调整为600立方米。
方案二:核定居民用气配气价格为0.72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为1.06元/立方米。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2.26元/立方米 调整为2.78元/立方米。“煤改气”用户采暖阶梯气量,一档气量最高由380立方米 调整为600立方米。
四、听证人名单:刘利斌 马红彬 冯秀琴
五、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特此公告
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