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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印发冬季清洁取暖行动计划

日期:2018-10-2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

国际燃气网

2018
10/26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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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清洁取暖 天然气 集中供热

 10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实施,提出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
 
    《方案》中提到,加要快农村地区电网升级改造。创新电力交易模式,鼓励电蓄热、储能企业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健全输配电价体系等方式,进一步降低清洁供暖用电成本,通过完善峰谷分时制度和阶梯价格制度,释放富余风电低价优势,推动电采暖发展。
 
    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到2020年底,全区天然气消费比重增加到4%,消费量达到80亿立方米左右。新增天然气消费优先用于居民生活、天然气汽车和替代燃煤。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2020年采暖季前,地方政府、城镇燃气企业和上游供气企业的储备能力达到量化指标要求。建立完善调峰用户清单,采暖季实行“压非保民”。
 
    以增加集中供热面积为重点,加大气源电源保障力度,积极推动“煤改气”“煤改电”双替代工作。对暂时不能通过清洁供暖替代散烧煤供暖的,要因地制宜利用“洁净型煤+环保炉具”“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等模式进行替代。
 
    此外,《方案》中还要求开展燃煤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全区旗县(市、区)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进一步加大淘汰力度,到2020年底,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城市建成区基本完成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
 
    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推进老旧管网改造,降低系统能耗,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的,可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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