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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建立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

日期:2018-10-31    来源:鄂州市物价局

国际燃气网

2018
10/31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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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非居民用天然气 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天然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688号)、《省物价局关于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调整相应降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鄂价环资〔2018〕61号)等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市自2018年11月1日起实施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

    市物价局本次发布的联动机制实施范围为全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含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其基本原则为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遵循兼顾天然气企业经营情况和用户承受能力,保持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基本稳定。此外,市物价局就联动方式、启动条件和调价程序等具体事项作了详细说明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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