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燃气网 » 燃气政策法规 » 国内燃气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深刻吸取武汉市“10.24”一居民用户煤气泄漏爆燃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类似问题重复发生的紧急通知

日期:2018-10-31    来源:湖北省住建厅

国际燃气网

2018
10/31
17:44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燃气 燃气安全 燃气经营 燃气行业

 关于深刻吸取武汉市“10.24”一居民用户煤气泄漏爆燃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类似问题重复发生的紧急通知

鄂燃安〔2018〕1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10月24日8时25左右,武汉市江汉区一老旧社区私房发生疑似煤气爆燃倒塌惨痛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事发后,王晓东省长批示:“请武汉市全力搜救被困人员,做好伤员救治、善后处理和事故原因调查等工作,近期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省安监局要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降低事故发生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曹广晶副省长批示:“请省安监局、省住建厅、省质监局迅速派人赶赴现场指导处置。请武汉市尽快摸清被埋人数,全力以赴抢救伤员。燃气安全多次检查,多次部署,仍然发生如此重大的事故!请省安监局在查明事故原因的基础上,严肃问责,并举一反三,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的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扎实深入开展以城镇餐饮业、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使用管理等为重点内容的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坚决遏制城镇燃气类似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城镇燃气安全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抓好全省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安全工作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城镇燃气安全工作责任感使命感
 
  今年以来,我省城镇燃气安全工作形势非常严峻,先后发生多起城镇燃气意外亡人事故:“1.30”利川市东城街一家庭发生天然气取暖中毒事件,造成4人死亡;“6.30”武汉市高新区一餐馆发生疑似煤气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6人受伤;“7.18” 武汉市经开区一餐馆发生一氧化炭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10.24”武汉市江汉区一老旧社区私房发生疑似煤气爆燃倒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这些事故的发生,不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而且也给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稳定造成了不良的负面影响。特别是“10.24”事故的发生,再次给我省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敲响警钟,各地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城镇燃气行业管理成员单位和各级领导,务必认清当前我省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10.24”事故沉痛教训,切实增强做好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严格落实省领导的批示,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以如履薄冰的政治责任感和抓铁留痕的坚强韧劲,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做好城镇燃气安全工作,千方百计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安全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的批示精神和《关于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的通知》(鄂安办〔2018〕68号)、《关于印发全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约谈等行动方案的通知》(鄂燃安〔2018〕7号)、《省质监局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安监局省住建厅省工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强气瓶和瓶装气体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质监特联〔2018〕6号)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压实燃气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结合近期发生的事故特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内容、明确区域、明确对象、明确时间、明确目标、明确责任人,扎实开展以城镇餐饮业、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使用管理等为重点内容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隐患排查要做到翻箱倒柜、不留死角、不漏一户,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项目、资金、责任、措施和预案,抓好整改,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解决,确保不发生城镇燃气泄漏爆燃、煤气中毒等较大安全事故。
 
  三、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管理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安全工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安全工作要亲自布置、亲自检查、亲自落实,要借此次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对本单位及服务对象的安全工作实施常态化管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一以贯之,不得走形式,一阵风,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发现一处,及时处理一处,确保本单位及服务对象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特别是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认真落实(鄂安办〔2018〕68号)、(鄂质监特联〔2018〕6号)要求,不得对报废、非法改造、过期未检验钢瓶充装,钢瓶充装完成后要逐瓶进行检漏、封口,并记录钢瓶去向,加强对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充装、运输、使用和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用户不得提供气源保障,切实落实入户安检制度,认真记录入户安检情况,对用户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指导其进行整改,确保用户安全用气。各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应建立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协调联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协同配合、联合执法,从严打击无证经营、黑气点、气贩子、无证施工、无证运输钢瓶、为不合格钢瓶充装、对不具备安全供气条件的用户提供气源、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事故溯源制度,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真正做到“四个不放过”,确保城镇燃气安全稳定。
 
  四、加强应急预案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置处突能力

  各地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和燃气经营企业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地本单位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反恐处突预案,建立应急处置处突工作机制,健全应急抢险和反恐处突队伍,配齐应急抢险和反恐处突各类物资、器材、装备,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熟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反恐处突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不断提升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反恐处突能力。各燃气经营企业要指导所服务的餐饮业馆(店)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坚持定期组织预案演练,不断提升餐饮业馆(店)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冬季即将来临,各地城镇燃气管理部门应结合冬季“压非保民”等保供政策要求,认真制定冬季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确保冬季城镇居民、公交、出租车、重要企业天然气供应,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
 
  五、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全民的安全防护意识
 
  各地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和各燃气经营企业针对即将来临的冬季特点,深入开展以预防煤气中毒、一氧碳中毒、燃气泄漏爆燃为重点内容的安全用气、安全防护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公共场所活动,并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报纸、横幅、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多种媒体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同时,将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制作成警示宣传片进行公益宣传。各天然气、液化气经营企业要借助员工入户抄表、维修、安检等时机,加强对燃气用户的安全用气和安全防护宣传教育,做到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无死角,不断增强全民的安全观念,提高全民的安全用气常识和自我防护保护能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用气。
 
  六、加强安全督办检查,确保全省城镇燃气安全稳定
 
  各地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认真履行对本行政区域内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监管责任,要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双随机、一公开”等形式,对城镇燃气场站、餐饮业场所、老旧社区居民用户等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要用户燃气设施安全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问题。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将组织各成员单位定期不定期对各地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和各燃气经营企业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落实批示精神不坚决,安全责任不落实、排查不认真、整治不彻底,执法不严格,成效不明显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责任人实行追责问责,发生事故的依法严处。
 
  七、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地城镇燃气管理部门和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岗位24 小时值守制度,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确保城镇燃气行业正常运行,遇有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果断正确处置,并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误报现象。
 
湖北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18年10月29日
返回 国际燃气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