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阳县城东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固废、噪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渭环验〔2018〕14号)
合阳县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合阳县城东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建设项目位于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合洽路与太姒路十字西,为
LNG加气站预CNG加气站合建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LNG工艺装置区、CNG工艺装置区、加气区、站房及其它工程和设施。项目位于设计加气规模为30000Nm3/d,其中LNG加气能力为20000Nm3/d,CNG加气能力为10000Nm3/d。项目总投资2506.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的1%。
二、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在建设中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提出的固废、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经2018年7月27日市环保局组织的验收组现场检查、验收,认为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项目配套建设的固废、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总体上达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项目通过固废、噪声环保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你公司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保证各项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移及台账。
渭南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31日
抄送:渭南市环境监察支队, 合阳县环保局。
1、公告期限
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5日届满。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联系方式
电话:0913—2158367 传真:0913—2158350
通讯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 (71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