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掖市物价局发布了
关于调整张掖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通知中对张掖市集中采暖锅炉用气价格由现行1.83元/立方米调整为2.50元/立方米。
上述调整后的价格自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
原文如下:
关于调整张掖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张价管发〔2018〕145号
张掖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请示》(张掖燃气〔2018〕30号)收悉。由于近期天然气源头销售限量,供应紧张,造成张掖城区天然气供应出现缺口,需在上海或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购买高于合同价格的天然气,致使天燃气采购成本增加。为了保障张掖市天然气正常供应,根据成本监审和张掖实际情况,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将张掖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如下:
一、集中采暖锅炉用气价格
集中采暖锅炉用气价格由现行1.83元/立方米调整为2.50元/立方米。
二、工商业用户用气价格
工商业用户用气价格由现行2.23元/立方米调整为3.20元/立方米。
三、CNG转供用气价格由你公司向我局报备。
四、几点要求
(一)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后,你公司要广泛充分地利用多种方式向用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二)你公司要将调整后的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将监督电话和价格举报电话12358向社会公布,接受用户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你公司要采取妥善防范措施,化解各种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切实履行好企业社会责任,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转变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天然气的正常供应。
(四)价格监督管理部门要定期不定期的对燃气公司的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执行销售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随意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五、上述调整后的价格自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
此复。
张掖市物价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