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冬季
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加快推
进储气设施建设,按照省下达任务,2018年底前政府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3天用气量的应急储气能力,2020年政府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5天用量的应急储备能力。政府投资的储气设施建设任务分配:东营区政府7500立方米
LNG,河口区政府2500立方米LNG,垦利区政府5000立方米LNG,广饶县政府5000立方米LNG,利津县政府2500立方米LNG,东营开发区管委会2500立方米LNG,东营港开发区管委会2500立方米LNG。
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制定冬季应急保供、管网安全、舆论引导和应对等工作预案,报省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办公室备案。在执行“压非保民”措施、压减工业用户用气时,按照“确保安全、提前告知、充分沟通、稳妥推进”的原则,综合考虑不同工业用户生产装置的客观要求,对须连续运行的生产设备维持最低负荷用气,避免造成设备损坏。
原文如下: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冬季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东政办字〔2018〕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确保人民群众冬季安全取暖、温暖过冬,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冬季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工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储气设施建设
1.编制《东营市冬季清洁采暖规划(2018-2022年)》。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
工作标准:按时印发
2.签订天然气供用气合同,2018年底新增合同用气2亿立方米,到2020年新增合同用气4.2亿立方米。
责任单位:市油区办牵头,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工作标准:完成任务目标
3.按照省下达任务,2018年底前政府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3天用气量的应急储气能力,2020年政府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5天用量的应急储备能力。政府投资的储气设施建设任务分配:东营区政府7500立方米LNG,河口区政府2500立方米LNG,垦利区政府5000立方米LNG,广饶县政府5000立方米LNG,利津县政府2500立方米LNG,东营开发区管委会2500立方米LNG,东营港开发区管委会2500立方米LNG。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19年7月
工作标准:完成基础任务,争取完成目标任务
4.各县区政府和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与所辖区域城市燃气企业、不可中断大用户签订储气责任书,落实城市燃气企业和不可中断大用户储气主体责任,2020年底前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应急储气能力。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工作标准:完成目标任务
二、实现供用气合同全覆盖
5.按照“先规划、先合同、后发展”的原则,把供气合同作为发展用户与保障供需平衡的首要条件,督促所辖区域用气企业和供气企业全面签订本年度及采暖季的供用气合同,实现供用气合同全覆盖。合同应详细规范,有量有价,体现价格浮动机制,标明可中断用户政策,明确违约责任等内容。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要及时将本辖区内当年供用气合同签订情况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市油区办牵头,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工作标准:完成目标任务
三、有序做好“压非保民”工作
6.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制定冬季应急保供、管网安全、舆论引导和应对等工作预案,报省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办公室备案。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油区办配合,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
工作标准:按时完成上报
7.合理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促进燃气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同时加强输配价格监管,降低偏高的配气价格。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工作标准:长期执行
8.在执行“压非保民”措施、压减工业用户用气时,按照“确保安全、提前告知、充分沟通、稳妥推进”的原则,综合考虑不同工业用户生产装置的客观要求,对须连续运行的生产设备维持最低负荷用气,避免造成设备损坏。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工作标准:长期执行
四、有序做好“压非保民”工作
9.完善有序用气机制,无条件优先保障民生用气。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工作标准:长期执行
五、强化应急调峰能力建设
10.指导燃气企业根据用气特点,对终端用户进行分类,区分可中断用户、可调减用户和不可中断用户。指导鼓励所辖区域内城市燃气企业优先发展可中断用户和可调减用户,科学有效降低非民用气负荷,形成不少于高峰日用气量20%的用户调峰能力。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工作标准:完成目标任务,采暖季高峰保证民生用气
六、坚持“以气定改”原则推进“煤改气”
11.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循序渐进,量力而行,按照供用气合同落实的气源,优先保障2017年结转“煤改气”用户,再发展新增“煤改气”工程;统筹考虑总量和高峰期双重因素,合理确定“煤改气”规模,务必做到“先合同、后改造”,改造到位并稳定供气前,继续保持原有取暖方式不受影响;有条件的县区、市属开发区,通过调整用气结构,支持保障民用“煤改气”需求。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工作标准:常态化做好
12.加强冬季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工作标准:加强舆情监控
七、优化建设环境
13.按照依法、合规、高效的原则,依法简化优化清洁取暖改造、储气设施建设及相配套的燃气、电力、热力等项目核准和建设程序,推进东营港LNG项目列入国家、省“十三五”油气发展规划,争取渤海湾港口集团及早启动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来源多源的高压天然气管网建设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油区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完成时限:2018-2020年
工作标准:加快主干管网、储气设施建设,及早投产
对以上任务分工,要细化方案,加强调度,严格督导,确保落到实处。一是细化方案。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推进方案,细化任务目标,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确保责任到人、按期完成。二是加强调度。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每月调度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投资建设的储气设施和燃气企业、不可中断大用户储气设施能力项目进展情况,每月1日(节假日顺延)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每周调度各县区、市属开发区清洁取暖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每月通报工作进展;周调度、月通报情况分别于每周五上午、每月1日(节假日顺延)报市发展改革委。市油区办积极与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三大油气公司对接,争取天然气指标,进展情况随时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要做好综合、协调、服务工作,及时调度掌握全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汇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油区办等部门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及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三是严格督导。建立清洁取暖发展督导考核制度,强化考核激励和工作督导,对工作进展迟缓、责任落实不力的县区、市属开发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的进行约谈、问责。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6日